花了400元,托運的機車,卻像「遭遇車禍」一樣,歐小姐心疼不已。
刮傷的面板必須整個換掉、加上大燈和零件修理費用就花了3030元,但托運業者,卻只願意賠500元。
歐小姐不甘心就這樣被欺負,於是向苗栗縣政府消保官投訴,縣府召開「協調會議」,業者卻堅稱沒收到通知單,上演「消失的戲碼」。
從去年12月3日事件發生,一直到3月1日,業者都是消極處理;直到歐小姐投訴媒體,托運行業者的態度,終於軟化。
經過了3個月的折騰,尚未拿到賠償金,業者是說,未來2個星期內就會賠錢,歐小姐目前也只能慢慢等待。(民視新聞邱俊超、劉朝陽、賴政坤苗栗-台中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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