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院糾正陽明校長案 監委:台大、陽明雙重標準

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爭議,監察院今天(15日)通過對教育部的糾正案;監委認為,教育部函釋違法擴張「相當教授」的範圍跟資格條件,讓郭旭崧以副教授資格成為國立陽明大學校長。而且遴選委員會召集人張鴻仁跟郭旭崧,當時身兼同一家思的董事與獨董,與台大管中閔遴選爭議很類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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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明大學校長爭議,經過幾個月調查,監察院正式通過糾正案!國立校長,須具教授,或是相當教授資格,但教育部102年函釋、放寬了「相當教授」資格,讓郭旭崧以副教授身分,當選校長。

監委仉桂美:「如果用這個標準的話,我覺得對台灣教育界會是一個災難,換句話說將來,誰相當誰不相當,在會上也沒有任何審查清楚,足以佐證的資料或流程,是不是只要遴選委員,認為相當他就相當,認為不相當他就不相當呢,希望教育部後續把這個函撤銷掉。」

不僅如此,陽明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召集人張鴻仁跟郭旭崧,當時都在同一間公司「心悅生醫」。郭旭崧是獨立董事,張鴻仁是董事,到了遴選委員會上,一個是候選人,一個是召集人,沒有利益迴避,似乎有失公平。

監委仉桂美說,「教育部用迅雷不急掩耳的速度,很快就派任了,同樣的,現在還有某大學,教育部拖到現在,一個國家的尺度,不可以選用不同的標準。」

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焜元則回應,「兩個不太一樣的是說,陽明是整個遴選作業,包含教育部聘任都結束之後,現在這個問題才被提出來,當時討論過程並沒有討論這情形,時間上發生不太一樣的地方,我們現在處理台大是因為都在進行中,進行中被關注到,當然我們必須要就這事實去了解,我想沒有標準不一的問題。」

教育部解釋,兩間學校發現問題的時間點不同,並非兩套標準。

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焜元,「遴委會都已經確認他(郭旭崧)的資格了,跟102年的解釋一樣,在這解釋沒調整之前,當然他是沒問題的。」

教育部強調,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遴選案、一切依法行事,除非解釋有調整,否則不影響校長職位,但監委也要求教育部兩個月內,回應、改善,否則將進一步糾舉。

(民視新聞/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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