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亂罵人!婦自創文字辱人妓女 判拘役30天

彰化一名王姓女子,不滿圖書館館長制止她在館內飲食,在書報上亂畫,心生不滿,在圖書館廁所內牆壁,讀者討論區書桌上等多處,寫上加了草字頭、水字邊的妓女兩字,意圖辱罵,館長忍無可忍,告上法院,女子遭判拘役3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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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內,民眾找書閱報,大家守規矩,但公告上明明寫著禁止飲食,卻有一名58歲的王姓女子,偏偏要在裡頭吃東西,亂畫書報,館長多次規勸,竟惹得她不滿,在館內多處寫下這樣的字眼。

亂塗鴉,寫上怪字,明明就是要罵館長妓女,卻在妓女二字,各加上草字頭、水字邊,試圖規避公然侮辱的刑責,民眾覺得不妥。

法官認為王姓女子,用妓女辱罵館長之意明確,即使她刻意造字,甚至說自己撞邪,依舊被判拘役30天,可易科罰金。

翻遍字典,根本沒加了草字頭、水字邊的妓女二字,王姓女子想學武則天造字,畢竟她不是一代女皇,還是躲不過刑責。

(民視新聞/李文華 彰化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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