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在臉書社群爆料影片,清楚拍到穿著背心短褲的男子,凌晨2時多跑到巷子內閒晃,疑似早就鎖定目標,熟練地坐上機車坐墊,對著別人的浴室高舉手機,從窗外高處朝裡面猛拍,拍完還當場播放察看,離開後不到半小時,又折返繼續長時間錄影。
台中市文正派出所副所長吳勝川說:「拿起手機往屋內浴室拍攝,來回好幾次調整位置,未經他人同意,對人之身體私密之處拍攝,已觸犯妨害祕密之罪。」
發文者表示,第一次來的時候被害人在如廁,邊講電話沒發現,第二次要去洗澡時,才看到有手機朝著裡面偷拍,女子放聲大叫,「偷拍狼」才趕緊收起手機逃跑,消息傳開,附近民眾議論紛紛。
被害女子獨自租屋,怕危險不敢追出去,警方受理報案,懷疑色狼住在附近,而且熟知被害人生活作息,目前已經鎖定特定對象積極偵辦當中。
(民視新聞/張士政、余壽生台中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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