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性澤冤獄案提國賠訴訟 求償2160萬

鄭性澤13年前,被控在豐原十三姨KTV槍殺刑警蘇憲丕,去年再審改判無罪定讞,他請求冤獄賠償,台中高分院開庭審理,鄭性澤的媽媽也出庭作證,說探監時,看過兒子鼻青臉腫的,根本被刑求才屈打成招,算一算,鄭性澤被關4321天,可提出賠償2160萬元,不過鄭性澤說,失去的青春,怎麼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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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務律師們來到台中高分院門口和鄭性澤站在一起,聲援他。

13年前,鄭性澤被控在豐原13姨KTV槍殺刑警蘇憲丕,2003年一審遭判死刑,直到前年三月,高分檢認為當年起訴錯誤,替鄭性澤聲請再審,去年改判無罪,鄭性澤提出國賠,算一算他關了4321天,一天算5000元,賠償金高達2160萬5000元,高分院審理冤獄國賠案開庭,鄭媽媽也出庭作證,兒子可能遭到刑求。

說到兒子,鄭媽媽滿是不捨,為了救兒子四處奔走,花了上百萬的律師費,還好鄭性澤最後仍改判無罪定讞

鄭性澤說:「總之我是謝謝,所有替我為了這件冤案平反而努力的人。」

被關了11年多,鄭性澤說,人生最精華都在牢獄中度過,被判死後,雙腳得銬上3公斤重的腳鐐,每天都在等死,不過也還好,他活著出來,但青春回不來也賠不起。

(民視新聞/邱俊超許家程台中苗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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