亂花救命錢!羅東鎮民控告林姿妙濫用預備金

之前週刊踢爆,代表國民黨參選宜蘭縣長的羅東鎮長林姿妙,動用鎮庫500多萬的第二預備金補助宮廟社團以及其他鄉鎮,引以鎮民譁然和不滿,一群羅東鎮民上午聚集宜蘭地檢署,拉白布條控告,林姿妙違法亂紀濫用預備金,高喊要她還救命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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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下著雨,但20~30位羅東鎮民實在氣不過,羅東鎮第二預備金被鎮長林姿妙亂花,說什麼都要站出來,要她還錢。

羅東鎮民吳李龍:「這8年來她也沒做什麼重大建設,今天我以羅東鎮民的身分要求她,把羅東鎮的救命錢不要亂用,應該拿出來還。」

前羅東鎮民代表會副主席吳李龍說,鎮長1年有200多萬的特別費,林姿妙居然還嫌不夠,去年拿第二預備金,補助頭城搶孤、壯圍哈密瓜節,礁溪的宗教活動也補助了7萬元,從去年~今年5月,1年半花了556萬。

律師陳敬穆指出,「預備金的性質是用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候的救助跟復建,我看近年來羅公鎮第二預備金使用對象,基本上都和天然災害沒有任何關係,包括相關市場的電腦伴唱機的選購。」

律師表示說,羅東鎮的第二預備金使用,都與天然災害無關,因此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,告發鎮長林姿妙。即使羅東鎮公所也提出其他鄉鎮補助民間團體的明細,但律師很不以為然。

律師陳敬穆表示,「其他鄉鎮做,不代表這件事情是合法的,或是符合這個相關規定,所以我想這個理由,還有待檢察官再來釐清。」

對於被指控亂花救命錢,羅東鎮公所再次重申,第二備金相關支用皆依法行政,無任何違法情事,宜蘭縣政府及各鄉、鎮、市公所也都依循相同法源辦理,請外界不要因為大選抹黑「羅東鎮長」。

(民視新聞/黃富溢 宜蘭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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