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記者怎麼問,鬧出3條人命的21歲男子謝亞軒靜默不語。看看他闖下的大禍,開車撞進騎樓,整台車面目全非,柱子也被撞歪,不難想見車速有多快。
案發前,他與黃姓友人在街上競速,失控撞死無辜3人,即便檢察官複訊過後,以「不確定故意殺人罪」火速聲押兩人。
經過一整晚庭訊,合議庭法官裁定黃姓友人10萬元交保,他的女性親屬身穿熱褲來替他辦保,兩人手勾著手走出地檢署,還搭著百萬名車走人。
原裁定謝亞軒15萬交保,但遲遲未見家屬前來,今(10月13日)凌晨1點將謝男裁定羈押,移送台北看守所。
監視器還原事發經過,傍晚下班時間,台北市南京東路上一對黃姓夫妻,原本在卸貨區小貨車後方整理紙箱,遠方一名穿藍衣的保全上前關切,意外瞬間發生。謝亞軒駕駛的黑色轎車失控撞進騎樓,街邊三人慘死輪下。
另一個角度,當時謝亞軒開的黑色車從公車道疑似要超車,或許轉彎幅度過大,他筆直衝進騎樓,速度之快,行人反應不及,還有人被尾勁掃到滾在地上,與死神擦身而過。
案發後現場一片狼藉,救護到場不斷對傷者按壓CPR,無奈3人傷勢過重、無力回天。兩車競速,把車流量大的南京東路當賽車場來開,行車記錄器也拍下,肇事的黑色轎車和另一輛白色車旁若無人、沿路狂飆,把別人性命當成兒戲,更害人因此作不了生意。
律師劉韋廷指出,「其實所謂的不確定的殺人罪,它就是《刑法》271條的殺人罪,當警方認為說其實這個駕駛者,他在道路上做危險駕駛的時候,他其實是可以預見、可以想像的到有可能會因此撞死人,那也因此真的撞死人,所以警方是認為當他在做危險駕駛的同時,就已經有一個不確定殺人犯意的存在。」
謝姓駕駛年紀輕輕飆車玩命,犧牲的卻是腳踏實地過生活的三條無辜性命,如此大的代價,就算用一輩子也還不起。
(民視新聞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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