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委陳師孟平反扁案 指陳興邦中途更換法官

扁案最新進展!監察委員陳師孟調查,前總統陳水扁被起訴「四大案」時,曾更換承審法官,質疑「換法官程序」有隱情和政治動機!他還原當年扁案的併案過程,原本的承辦法官周占春和受命法官何俏美,是「被要求」提出併案要求,居中協調的,就是當時北院刑事庭審核小組召集人陳興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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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「離譜」兩字,來形容當時前總統陳水扁四大案更換承審法官,內情不單純,陳師孟直指,居中協調的,就是當時併案審核小組召集人──刑一庭庭長陳興邦。

陳師孟質疑陳興邦用調庭,脅迫當時受命法官何俏美,把手上的陳水扁四大案──國務機要費案、龍潭購地案、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,都併入吳淑珍貪污案審理,當時就引發大案併小案、專業庭併一般庭爭議。

但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分案要點,併案程序得經過受命法官協商,不能協商時,才由審核小組決議。陳師孟揪出,審核小組不只流程顛倒,甚至召集過程也是巧到不行。

當時接手四大案的刑三庭審判長的周占春,用「路過」形容自己,恰巧加入協商會議,就「同意」了受命法官何俏美的簽呈。但事過境遷,監察院雖然認定扁案中途換法官背後有人為操控,卻只請司法院「檢討改進」,沒有彈劾。

對此陳師孟表示「一方面因為彈劾,必須要在去年12月25號,也就是併案發生10年之前,有跟陳前總統有聯繫一下,他說除非你們直接找出背後真正黑手,對他做出這樣的懲罰,他認為(彈劾)是對他的,還他公道的事情上不差這一步」。

雖然已經過了10年的彈劾期限,不過扁案的真相,卻慢慢浮出水面。

(民視新聞/徐葳倫、黃柏榕 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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