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同志要結婚 情人節13對伴侶控告政府爭平權
圖片來源:法新社

2月14日是一年一度的西洋情人節,然而在許多亞洲國家,同性伴侶卻無法享有與異性伴侶及夫妻相同的權利。不過日本週四(14日)有13對同性伴侶要挑戰這樣的現況,他們於同一天分別在全國各地對日本政府提告,要求合法結婚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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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訴訟的共有5對女同志與8對男同志伴侶,他們主張,被禁止結婚違反了他們的憲法權利,要求一人100萬日圓的損害賠償。如果法院同意他們的主張,這會代表同性伴侶關係未來將能被普遍合法化。

目前日本是G7國家中唯一還不允許同性婚姻的成員國,不過一項於今年1月進行的民調顯示,20歲至59歲的日本人中,有80%都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。

日本憲法規定婚姻必須是在「自願結合的兩性」之間,而政府表示這代表同性婚姻的狀況在設立憲法與民法時是「未被預想的」。不過原告方的律師及其他法律專家表示,憲法中並沒有明文禁止同性婚姻。他們主張這套在1947年二戰後實施的憲法,會採用這樣的語言,只是為了保障可能結婚的兩人間能擁有平等關係,以及避免強迫婚姻罷了。

歷史上來說,日本傳統對於同性伴侶關係大致上維持包容的態度,許多史書與文獻都記載,封建時代的武士都擁有男性情人,甚至再如浮世繪、木雕等傳統藝術上都能看見相關情事的描述。

不過當日本於19世紀末歷經工業化與現代化之後,社會中那些來自西方對同性關係的偏見也越來越強烈。在2018年時,一位自民黨的議員就曾因主張LGBT社群,因為「無法生育」而「不具生產性」,遭到各界砲轟。

東京涉谷區於2015年開始對同性伴侶核發「伴侶證書」。 圖片來源:路透社

在2015年時,東京的涉谷區開始頒發象徵性的「伴侶證書」,也被認為是日本婚姻平權的一大進步。在一些地方政府隨後跟進的情況下,日本整體看似也朝向認可同性伴侶的方向前進。不過目前這些證書還是僅在部分地區核發,此外它們也無法給予同性伴侶,包括繼承權、共同撫養權、還有外籍伴侶依親居留等一般婚姻中應有的權利。

中島愛和妻子蒂娜已在德國結婚,但其婚姻關係在日本卻不被法律承認。 圖片來源:中島愛

這次的訴訟雖然有要求損害賠償,但原告伴侶及他們的律師們都表示,他們最終的目的是希望迫使政府修法。一位原告中島愛表示:「我們準備好要上訴到最高法院了,如果我們得走上這條路的話,可能得花上超過5年的時間。」他們想藉由與政府打官司,讓大眾注意到同性伴侶面臨困境,跨出推動日本同婚合法化的第一步。

(民視新聞網/廖子良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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