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三讀通過!酒駕累犯強制加裝酒精鎖

酒駕罰則今(26)日上午在立法院進行最後協商,並在下午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未來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車輛將被沒入;汽機車酒駕處罰採分流制度,最高分別可處12萬元、9萬元罰鍰。另外具酒駕紀錄者,也研議全面加裝「酒精鎖」,防範酒駕上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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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修正後,未來酒測值超過0.15、未達0.25毫克,不受刑法處罰的部分,在初犯前提下,採汽機車罰則分流,汽車駕駛者處3萬以上、12萬元以下罰鍰,機車則處以1萬5千元以上、9萬元以下罰鍰。

而第二次酒駕,機車駕駛處以9萬元罰鍰、汽車駕駛處12萬元罰鍰;第三次酒駕,按第二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,之後依此類推。

5年內再犯酒駕或酒駕拒測,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,得依行政罰法規定沒入該車輛,吊銷其駕駛執照,並不得再考領。

同車連坐罰部分,若汽機車駕駛者檢定酒測值超標,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處600元以上、3000元以下罰鍰,但年滿70歲、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則不在此限。

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,「累犯,大家覺得罰金罰太低了,所以這一次增加了,我在兩年前提出來的概念,對於酒駕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,增加了累計的概念,用更高額的罰單,達到嚇阻酒駕的效果。」

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說,「同車共責,就是如果你今天是跟一個,超過酒測值0.25的人同車的話,你沒有督促他,你沒有要求他不要開車的話,那被查到也要來做處罰。」

反酒駕聯盟發起人范小姐指出,「我是肯定這個部分,是一定會有一點效應,至少目前還是有一點嚇阻的作用,希望政府能夠強硬一點,不要再有那麼多頻繁的酒駕,今天出來的重罰,並不是要處罰每一個人,而是讓這些人更守法。」

修法通過後,反酒駕聯盟持肯定態度,但過程中,被害人家屬的聲音卻沒有被聽進去。

范小姐說,「受害的家屬常常是孤立無援的,政府應該發動酒捐,這條是對受害者一個,短時間它是一個補助的功用。」

反酒駕聯盟訴求,希望政府能採納「酒捐」,做為酒駕肇事賠償的預備金,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通過後,刑法要怎麼加重處罰,行政和立法部門還要繼續凝聚共識,反酒駕聯盟也將在3月29日上午到立院前陳情,希望政府能傾聽被害人的心聲。

至於外界關心的酒精鎖部分,在歐美多國都已經使用,駕駛必須在啟動汽車引擎前,先對著酒精鎖呼氣測試,測試結果必須符合安全標準,才允許發動汽車。

而立法院今天三讀過後,規定因酒駕吊銷執照重新考照的駕駛人,需加裝酒精鎖,不依規定加裝可處6000元以上、1萬2千元以下罰鍰,而有關酒精鎖的規格功能、配置車種、配置期間、管理及其他應遵守事項,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訂定。

(民視新聞/詹雅涵 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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