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部小貨車是1名陳姓男子駕駛,他向警方供稱,3月27日晚間,載著奄奄一息的水鹿返回住家後,水鹿傷重死亡。
陳姓男子說,當時他率領獵犬來到十八彎古道是要獵殺果子狸,途中發現水鹿重傷,想載回家救治。
陳姓男子說法,警方高度存疑,就在與彰化縣農業處聯繫後,確認陳姓男子的行為「涉嫌重大」,
看看這十八彎古道血跡斑斑,野生水鹿被拖拉了將近1公里,山友看了氣憤不已。
根據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,即使不屬保育動物,獵捕一般類動物也是違法,可裁罰6萬~30萬元。
(民視新聞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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