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「石虎保育自治條例」闖關失敗 時力議員痛批:有什麼臉拿來當吉祥物?

「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」草案,今天(4日)在苗栗縣議會進行表決,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等保育團體上午到場聲援,希望以實際行動,爭取議員支持,讓草案過關,但最後表決結果,9票贊成、25票反對、1票棄權,草案再度被退回縣政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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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政府為降低開發行為,對石虎的棲地造成衝擊,擬定「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」草案,上午由議會進行表決,自然生態學會、苗栗縣海岸環境發展協會等保育團體,在議會門口大聲疾呼。

時力苗栗縣議員曾玟學表示:「這已經是一個最卑微的要求,如果連這樣的條文,都沒有辦法通過,如果連這樣的訴求,都沒有辦法被接受,苗栗縣有什麼臉,拿石虎當作我們的吉祥物?」

民進黨團,雖然全力支持,無奈綠營在苗栗縣議會,畢竟是少數黨,影響力有限。倒是之前說石虎像流浪狗一樣多,大力主張開發山坡地的縣議員韓茂賢,聲稱怕被「斷章取義」,表決前不再多言。

上午有35位縣議員出席,大會採取記名方式表決,草案再度被退回。

苗栗縣山區,是石虎的主要棲息地,縣府擬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,希望能加以保護;草案去年送議會審議,但有縣議員認為限制地方開發與建設,草案退回縣府修正;今年捲土重來,闖關仍然失敗。

(民視新聞/邱俊超苗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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