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調高球是運動!業者辦座談會籲廢娛樂稅

台灣早期打高爾夫球被視為有錢人的活動,因此被列在徵收娛樂稅的範圍內,不過隨著高球成為亞奧運正式項目,許多業者認為,打高球已經是運動而非娛樂,同時認為徵收娛樂稅已經不合時宜,呼籲政府推動稅改,讓高球運動能更加普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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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球場揮桿打高爾夫,是娛樂還是運動?早期的高爾夫被視為專屬政商名流的奢侈娛樂,有錢才能打,因此也被列為當年為了禁奢,而被課徵娛樂稅的項目之一。不過隨著高爾夫成為亞奧運正式項目,無疑就是一種運動,打球還得被課徵娛樂稅,引起不小反彈。

揚昇集團總裁許典雅說:「民國88年已經經濟部改為運動類了,這很清楚是運動不是娛樂,納稅義務者是你出價娛樂的人,你來打球賺錢,你有賺錢你繳所得稅,我來買門票看你表演我來繳娛樂稅,這是合理的,而不是我自己打球的人來繳這個娛樂稅。」

許多相關業者聚集,舉辦了座談會,希望政府能夠廢除不合理的娛樂稅,特別是高爾夫球場業者認為,保齡球、桌球等運動都已經排除在外,不該再把高爾夫球當特例。

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理事長蘇慶琅表示,「其實高爾夫球現在來講,如果依時數算起來,四個多小時現在比腳底按摩還便宜,我們打球都比那個還便宜,所以這個已經是一個大眾化、普遍化的運動,我們希望不要再用有色的眼光來看這個產業。」

業者強調不只是高爾夫,而是所有娛樂場所,已經課徵營業稅,就不該再收娛樂稅。特別是現在,印花稅已經確定廢除,希望正在推動稅改的政府也能夠正視他們的需求,還稅於民。

(民視新聞/楊淨、江皇萱 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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