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高爾夫球要繳稅?高球協進會疾呼不合理

每看一場電影、表演,甚至上高爾夫球場揮桿,政府都會跟你課徵「娛樂稅」。不過高爾夫運動,早在民國88年就被政府列為運動項目,如今想打打高爾夫球,還得繳交娛樂稅,對此,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呼籲,高爾夫球課徵娛樂稅,實在不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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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爾夫球運動越來越普及,也被奧運列為正式競賽項目,不過想打高爾夫球,還得繳交娛樂稅,實在不合理,消基會名譽董事長程仁宏指出:「因為現在奧運、亞運,台灣區運都是正式競賽的比賽項目,那麼竟然是正式運動的比賽項目,還要課徵娛樂稅,顯見這是不合時宜。」

高爾夫球過去被視為奢侈運動,但現在早已平民化,課徵娛樂稅,儼然失去立法原意。

所謂娛樂稅,是指就特定娛樂場所、設施或娛樂活動,依照所收票價或收費額課徵,屬於特種銷售稅,而高爾夫球娛樂稅,是由球友繳交,球場負責代徵代繳。

律師朱瑞陽表示:「除了打球的人可能覺得這叫做運動,不覺得是娛樂,可是卻必須要背負娛樂稅繳納的義務,只是因為他要繳給地方政府無從繳納,所以變成是由球場幫忙代徵。」

球場事業協進會顧問邱庚源則說:「因為娛樂稅讓打球的成本增加,所以越來越少的人來講,不願意再進入球場。」

根據統計,國內高爾夫球人口約88萬人,每年娛樂稅收約17億元,其中光是高爾夫就佔了3.5億元,如今高爾夫球被經濟部列為正式運動,卻還要繳交娛樂稅,導致打球人口意願降低,因此大家站出來,希望政府正視民意,透過除稅,增進高爾夫球運動風氣。

(民視新聞/林苡婕、邱顯復 新北市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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