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新聞/小燈泡案更一審 王嫌仍判無期徒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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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於當街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的王景玉,一審、二審均依鑑定患思覺失調症,判無期徒刑,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,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(21)宣判,仍判王嫌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還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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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景玉原訂到庭聽判,不過昨(20)臨時透過律師遞狀,向高院表示不願被提訊。小燈泡爸媽也未到庭聆判。

內湖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命案。兇嫌王景玉,當街持刀殘忍殺害了3歲女童小燈泡,法院審理一審和二審都以罹患精神障礙,及思覺失調症等理理由,判處王景玉無期徒刑。

高院更一審審理期間,小燈泡媽媽王婉諭請求法院判處王嫌極刑(死刑)。
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