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家檢疫待不住 偷溜上酒店...苗栗衛生局重罰30萬

又有au個案,違反規定出門「趴趴走」。苗栗一名男子,日前從中國返台,卻在檢疫期間,14日半夜溜出門,搭白牌計程車到酒店喝酒,衡量可能危害大眾安全程度,衛生局裁罰3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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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一名男子,被列管居家檢疫,不在家好好待著,趁著半夜偷跑出門,搭乘白牌車,到隔壁鄉鎮的KTV酒店,和朋友飲酒歡唱,警方接獲通報,出動找人,發現男子沒戴口罩正在喝酒。

苗栗縣衛生局長張蕊仙表示:「這個案例,我們確實有掌握實質證據,他沒有待在家裡,去到酒店唱卡拉OK,我們認為他的危害範圍比較大,所以裁罰他30萬元。」

衛生局表示,這名居家檢疫個案,還沒有肺炎症狀,目前會先調查跟他接觸的人有哪些,再視情況處理。

居家隔離與檢疫期間,必須待在指定地點不得外出,衛生主管機關或里長,會每日監測健康狀況,非當事人戶籍的里幹事表示:「警察局那邊會有手機定位的監控,如果他們離開的話,我們會接受到訊息,就會知道他已經離開居家檢疫的範圍。」

違反居家隔離措施,罰20萬至100萬元,違反居家檢疫者,罰10萬至100萬元,為了杜絕破口,有賴全民共同防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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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民視新聞/邱俊超、張士政 苗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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