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新聞/刺警凶嫌因精神疾病被判無罪 徐國勇:絕對上訴!
徐國勇無法接受鐵路員警刺死案的結果。(圖/民視新聞)

2019年7月鐵路警察李承翰處理補票爭議,在自強號上遭一名鄭姓乘客拿刀刺中腹部不治。嘉義地方法院今(30)日以被告有思覺失調症,長期服藥不規則、病識感不佳為由,宣判其無罪,須強制住院5年。警政署不能接受判決結果,內政部長徐國勇也說,對於判決深表遺憾,絕對依法上訴,為殉職員警爭取公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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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裕翔表示,鄭姓被告雖有殺害員警行為,但因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和理解自己的行為,依《刑法》第19條規定判處無罪,「但是被告必須接受強制監護處分,這5年中強制住院就醫」。

他指出,被告自90年起前往奇美醫院精神科門診,被診斷有思覺失調症,但106年卻停藥與就醫。後來一直覺得自己要被謀害,決定搭車北上開記者會,加上其智商退化到76,且行為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,嚴重影響其認知及理解能力,隨即持刀刺殺前來處理之員警。

對於判決,徐國勇表示,英勇的警察同仁李承翰,在台鐵列車上協助列車長處理補票糾紛時,遭刺殉職,至今他仍對李承翰的殉職感到不捨。他強調,對嘉義地方法院無罪判決深表遺憾,絕對依法上訴,為殉職員警爭取公道。
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