敲槌!「三讀」通過是那三讀?

一條法案的產生,可是歷經了三讀,那麼什麼是三讀呢?首先,我們得先知道法案到底怎麼來的?

一、 一讀

分為兩個管道,分別是行政機關(行政院、司法院、考試院、監察院)提案,以及立法院提案(立法委員和立院黨團)。提案之後,就會交付『程序委員會』,由議事處去排定屬於那一個委員會。之後就會在院會,由院長朗讀議案名稱,並詢問有無意見?在朗讀完成後,便是完成「一讀」程序。

二、委員會審查

在通過一讀後,一般來說就會交付委員會審查,除非是重大議案並經過法定程序,才會直接「逕付二讀」,不然都要經過各個委員會的審查,因此,此時的審查便是介於一讀跟二讀之間。

而除預算審查外,一般法案審查會經過兩個階段,第一階段「大體討論」:此時可邀請行政官員到委員會列席備詢;最後到了第二階段「逐條審查」:會將議案的條文,一條一條的審議,希望將議案的條文調整後,能達到委員會內部的最大共識。

法案經委員會審查完竣,出委員會後,若有爭議過大的法案,在送出委員會時,會有附加必須經過「黨團協商」之條件,也是最常被批評為黑箱作業的程序。

三、二讀

無論黨團協商是否達成共識,出了委員會的法案,依舊會進到二讀。在二讀會當中,一樣由院長朗讀議案,並經過在場委員的深入討論,並在最後表決時,多數委員皆同意的狀況下,最終做成決議的議案,就會進行三讀。

四、三讀

經二讀之法案,除有牴觸憲法之情形,不然就只會有法案文字上的修正,不會再進行任何的實質討論。最後,經過三讀程序的法案,最後由立法院函送行政院,並咨請總統於法定期限十天內公布之,此時便是完成了法案的立法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