勒斃前女友判免死!家屬嗆:一命換一命

去年7月,新竹有一名男子,因債務纏身,把前女友約到汽車旅館,迷昏勒斃、還盜領對方10多萬元外出買毒品,回來伴屍,又傳訊給前妻,恐嚇「下一個要殺的就是妳」。一審判決出爐,法官認為兇嫌手段「尚非殘忍惡劣」,依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,但家屬聽到直呼不能接受,「要一命賠一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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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戴安全帽、口罩低頭不發一語,陳姓兇嫌迷昏、掐死女友後,還盜領對方10多萬元,甚至意圖性侵屍體,但判決出爐,法官認為他殺人手段「尚非殘忍惡劣」,判無期徒刑,被害者家屬難以接受。

被害人家屬說:「一條人命,我養到30幾歲的女兒耶,這個痛啊,只有被害者的家屬才能夠體會的到,(還是希望判死刑)那當然啊,一命賠一命,我覺得這很公平。」

痛失寶貝愛女,等了一年的判決,卻是這樣結果。當初陳姓兇嫌債務纏身,去年7月約已經分手的前女友,到新竹汽車旅館見面,又趁對方不注意,將毒品摻入啤酒,逼她喝下,女子驚覺被下藥起身想走,兇嫌竟然狠心勒脖,讓她窒息而死,甚至在前女友斷氣後,疑似脫掉對方衣物,意圖性侵屍體。

新竹地方法院庭長魏瑞紅表示:「殺人情節雖然嚴重,但是相較於其他犯罪手段更兇殘的殺人案件,本院因此認為被告,殺人手段尚非兇殘惡劣。」

法院澄清,相較其他犯罪手段,沒到兇殘惡劣程度,因此判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。但多數網友不認同,嗆「垃圾理由」,迷昏殺害無反抗能力的女友不殘忍,還真不知道有啥事算殘忍惡劣。劫財又殺舊情人能逃死,一命真的不能換一命。

(民視新聞/黃兆康新竹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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