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察官開庭看報滑手機 被記「警告」懲處

橋頭地檢署一名檢察官,開庭時因為低頭看報紙、滑手機,上月被民眾檢舉,認為他開庭不專心,地檢署調閱監視器調查發現真有此事,檢審會19日審議後認定違失明確,同意祭「警告」懲處。法務部長蔡清祥說,檢察官在法庭上執行職務應尊重本身的職權,更不能夠藐視法庭,這樣的行為不可取,有必要從重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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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來到法院開庭,都希望檢察官、律師能協助伸張正義,但沒想到卻有名檢察官,被民眾檢舉。

當時那名檢察官正在開庭時,他不只低頭滑手機,甚至還當場攤開報紙來看,才會讓民眾不高興的檢舉。

橋檢接到檢舉,調閱監視器調查,確認此事屬實,日前把調查報告移請高檢署轉呈檢審會,建議給予「警告」。

律師王銘鈺表示:「法官會請檢察官說明,一些論告的事實跟法條,那查詢法條用手機,這部分都是比較常見的,可是他如果自己去拿一疊報紙出來在旁邊翻的話,我們會認為這跟你的案件有什麼關係?」

律師透露,除了當事人以外,其實檢察官跟律師都會為了即時查閱法條或收集情資滑手機,翻報行為爭議較大,而根據橋檢調查,當時靳姓法官,不只在法庭上滑手機,還大喇喇看了20分鐘的報紙,才會被檢舉。

橋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柏敦說:「檢察官是說 ,因為剛好那陣子是疫情比較嚴峻的時候,他想要關心一下一些疫情,所以順手就把報紙拿去看了,對這樣的行為他深感愧疚,滑手機的行為我們初步調查,他是合於公務這樣在使用。」

不管原因為何,這樣的行為,難免引起民眾觀感不佳,檢審會記他「警告」懲處,法務部長蔡清祥更撂下重話,要其他人,引以為戒。

蔡清祥說:「非常的不當,而且是不可取的,因此他們地檢署也針對這件事情作了警告的處分,希望全國的檢察官會引以為戒。」

被懲處的檢察官,在橋檢已經任職十幾年,表現中規中矩,但不尊重本身的職權,藐視法庭,也成為首位因為滑手機、翻報,被檢舉懲處的檢察官。

(民視新聞/陳姵妡、鄧山田 高雄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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