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熱天穿長袖,還戴上一頂毛帽,外加一副口罩,藝人秦偉日前針對性侵女造型師更審出庭,依舊否認性侵,還想請求法官判無罪,只是犯後態度差法官不領情,更審判他4年徒刑。
高等法院發言人連育群表示:「被告為資深演藝人員,卻未能珍惜所具有公眾人物地位,為滿足自身之性慾,對A女強制性交,嚴重侵害A女之人格權益,本院判決上訴駁回,本件案件仍得上訴。」
秦偉性侵2名女子,今年4月發監執行,全身包緊緊,似乎想躲避媒體關注,刻意選在戶籍地南投入獄。4年前,造型師出面控訴秦偉性侵,被害人陸續提告,法官認定他性侵女編劇跟女粉絲,各判4年徒刑,合併6年刑期定讞,而造型師原審遭判4年,最高院撤銷發回,秦偉更審出庭,還辯稱雙方是「你情我願」,對方更稱他「老公」,否認犯行,因為惡性重大,法官維持原審4年判決。
過去秦偉口口聲聲喊冤沒有性侵,如今有罪判決陸續出爐,已經入監服刑的他,加上這回更審判決,出獄日期恐怕還會往後延。
(民視新聞/黃國誠、陳奎宏 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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