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保局人員不斷催油門,檢測加速時所發出的噪音,還一連測了3次,確定都合格才放行,但另一輛檔車一連3次檢測,通通是紅字,讓車主只能無奈的低著頭,把車牽到一旁。對於警方大動作取締,有人覺得不妥,有里長覺得早該如此。
其他改裝車友認為,「我覺得不太好吧,因為我們不影響人,然後聲音又是合格的。」
花蓮市國聯里長林靜芬說,「我覺得太好了,因為畢竟這些改裝車常常製造一些噪音。」
就是因為有老人家抱怨,改裝車太吵,花蓮縣警局週五晚間,會同環保局及監理站,進行攔查違法改裝車勤務,一共查獲14輛不合格的改裝機車,有的是噪音超標,有的大燈不符規定,通通將依法開罰。
花蓮分局交通組組長許銘浚表示,「相關處罰條例有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》18條,任意改裝電器設備,處罰2400元~9600元以下的罰鍰,那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》第43條,拆除消音器或其他方式製造噪音,處罰6000元~24000元以下的罰鍰。」
員警大規模取締改裝車輛,目的就是希望還給居民一個安靜的生活空間。雖說改車是個人興趣,但可不能把自己快樂建築在別人頭上。
(民視新聞/趙永博 花蓮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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