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滿被人身攻擊才犯案 潑穢物嫌到案說明

涉嫌犯下台北市信義區,當街潑灑女子穢物的嫌犯已經到案,他宣稱之前和被害女子,在夜店喝酒起衝突,後來又看到她在臉書發文,對自己進行人身攻擊,才會懷恨在心。犯案當天,她看到被害人在信義區打卡,於是提著一桶穢物,搭小黃埋伏犯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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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戴帽子,帽簷壓到最低,穿得全身黑的男子,面對媒體問話,始終保持沈默,幾乎是用逃的離開派出所,朋友就等在附近接人,嫌犯一坐上車並大力關門後,油門一催就加速離開,他就是在信義區街頭朝女子潑灑穢物的嫌犯,21日中午在警方傳喚下到案。

被害人邱小姐20日出面表示,「因為你是從背後偷襲我,如果今天你是個男生你應該就站出來,有什麼話好好攤開講你對我有什麼不滿,因為講難聽一點我今天也沒有招惹誰,你這樣子對我我真的滿頭問號。」這一起潑灑穢物案件發生在19日晚間,當時嫌犯手提桶子,在人來人往的信義威秀廣場犯案,警方初步調查,衝突早就埋下。

2、3個月前,柯姓嫌犯和邱姓女子在夜店遇到,雙方酒後起口角,嫌犯懷恨在心,長期關注邱女臉書,發現對方疑似發文對他人身攻擊,19日晚上,女子再度PO文在信義區吃飯,嫌犯就提著一桶穢物,9點半搭小黃埋伏,10點04分潑灑後逃逸。

環保局信義區隊長楊周謀就說,違法倒廢棄物罰6000元,「我們應該是以最高的罰鍰來處分,另外我們還會通知他上環境教育的講習,應該是一個小時。」除了潑灑穢物的部分,被警方依妨害名譽函送,21歲無業的柯姓嫌犯,也被環保局依照「廢棄物處理法」開罰6000元。而受害女子得知嫌犯到案,強調對方必須登報道歉,否則不可能原諒他。

(民視新聞/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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