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護傘餐廳潑穢案 嫌犯收押逮3教唆者

台北市大安區保護傘餐廳,遭一名男子闖潑穢物,警方逮捕一名莫姓男子,過程中換裝、滅證,他一度宣稱,因為之前在餐廳吃壞肚子才會挾怨報復,後來檢察官突破心防坦承有人唆使,收一萬五千元,訊後法院裁定遭羈押禁見,另外警方也抓到三名教唆嫌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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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口罩頭低低,穿灰色外套全身包緊緊,嫌犯面對記者提問,雙唇緊閉一句話都不肯說,偵訊時一度辯稱吃壞肚子,後來供出收了一萬五千元受人指使犯案,訊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。

莫姓嫌犯背後有人教唆,大安分局警方晚間逮捕莫姓嫌犯高中同學,26歲江姓男子,以及一對年約二十多歲李姓表兄弟,根據了解,檢方本來已經開拘票要抓人,結果他們晚上在法院探頭探腦,想去幫莫姓嫌犯辦交保,當場被抓起來。

附近店家說,「第一個員工追出來,站出來門口時就喊了一聲然後就追,就喊喂一聲喊很大聲,我想說什麼事,後來才另外兩個員工出來跟著追,可是他們把他追丟了。」

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一路追查,十個小時後逮捕莫姓男子,發現他潑灑穢物後,先到附近的公寓騎樓丟棄塑膠桶。而他犯案時所穿著的衣物全都丟到基隆河裡。

台北大安分局偵查隊長謝志鑫說,「他是到屠宰場,把雞的廢棄物混合沙土跟水,汐止搭計程車提到犯案現場來潑灑,背後是不是有任何目的跟動機,不排除任何可能。」

警方調查,莫姓男子有傷害、詐欺前科,雖然已經把指使者講出來了,但這三個人年紀都非常輕,是否也是被教唆,檢警將深入追查,務必把幕後藏鏡人揪出來。

(民視新聞/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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