衰...好心給雷親!拾獲失物送警局反成竊盜嫌犯

台南有民眾氣憤PO網,說自己撿到筆電跟隨身硬碟,好心拿到派出所,沒想到失主竟然報警竊盜,明明是拾獲遺失物,就這樣變成犯罪嫌疑人,還得為此請假跑警局,甚至三番兩次出庭,儘管最後是不起訴處分,但勞力傷財不說,更讓他心寒的是失主個致歉都沒有,氣得當事人說以後再也不會這麼雞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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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當事人po網抱怨訴說遭遇,他先前在南科管理局的廣場平台,撿到一個裝有筆電跟隨身硬碟的後背包,立刻送交警局,原本以為是做好事,沒想到失主早已報警竊盜,讓他從拾獲人變成嫌疑犯,他表示,「這個失主當初他報案的時候,是報竊盜所以我變成竊盜嫌疑人,會非常讓你覺得說,我是做一件好事,怎麼搞得好像我真的有什麼罪一樣。」

當事人認為好心被雷親,失主報案遭竊的時間地點,和當事人拾獲的時間地點,兩方都有明顯落差,但就是這樣的時間差,讓警方只能依法將人移送竊盜。

保二總隊南科分隊長顏良翰表示,「失主來報失竊後過了一天,拾獲的民眾才把東西撿過來,失主堅持要以竊盜罪報案,警方依照民眾意願以竊盜罪受裡。」好心報警送交警局,沒想到卻是噩夢的開始,儘管從偵查筆錄到多次,最後終於是不起訴處分,但勞力傷財不說,更讓當事人心寒的是失主個致歉都沒有。

拾獲者表示,「完全沒接獲失主的任何消息,他也沒有請警察轉達對我表示什麼,我覺得連一聲道歉、連一聲謝謝都沒有聽到,他就說我請假、我出庭不關他的事情。」

保二總隊南科分隊長顏良翰表示,「民眾如果拾得物品建議,如果要親自送來警察機關,最好全程錄音錄影或是直接撥110,我們會派警察到現場。」好心送交遺失物,卻變成竊盜嫌疑犯,民眾還是得自保,避免惹禍上身。

(民視新聞/林俊明 台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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