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遊艇衝撞鯨豚群…判刑出爐惡劣駕駛「罰兩萬緩起訴一年」

宜蘭龜山島海域,今年8月發生「遊艇衝撞鯨豚」的騷擾案件。當下有熱心民眾,用手機錄影存證,交給宜蘭地檢署偵辦。這名遊艇駕駛,也成為全國第一起,因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遭移送的案例。經地檢署偵辦,緩起訴1年,並向公庫支付2萬元,但民眾直呼「罰太輕」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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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八月有賞鯨船業者,當場目睹有快艇追逐海上瓶鼻海豚,大聲制止。誇張的行徑,嚇得海豚四處逃竄。

賞鯨船長警告,「你們這樣速度太快,海豚都被你們嚇跑了,可以不要這樣嗎。」讓當時賞鯨團的遊客看傻了眼。紛紛拿手機拍下來,還把影片交給了檢警,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。這起事件,也成為全國第一起,以「騷擾鯨豚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被移送的案例。

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表示,「考量到被告到地檢署之後,他也認錯也認罪,我們也考量到有刑罰教育的作用,就給他說做緩起訴的處分,那條件就是緩起訴期間,一年要向公庫支付兩萬塊錢的緩起訴處分金,這也是我們處理的首例,我們也希望說能夠達到警醒的作用,也提醒民眾,也給這位行為人做一個處罰。」好不容易才遇上海豚,卻有惡劣的快艇來掃興,還好有熱心遊客錄影蒐證檢舉,只是但緩刑一年、繳國庫兩萬元,民眾覺得不太滿意,直呼實在「罰太輕」!

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解釋,「因為這件案子,因為他構成的行為,我們認為是騷擾,所以行為上面還不像同條的是屬於虐待的情況。」以為追逐鯨豚很好玩,卻讓鯨豚造成恐懼,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,不管罰輕罰重,這一起案例,也告訴大家騷擾鯨豚,實在不可取。

(民視新聞/黃富溢 宜蘭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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