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詐欺罪跟港區國安法,遭到港警「未審收押」,法官拒絕保釋,讓黎智英收押到2021年4月才候審。經過快1個月,黎智英的律師再度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歷經長時間的討論後,法官終於同意有條件放人,要求黎智英以1000萬港幣交保,另加3人各10萬港幣擔保。
據《香港01》報導,黎智英已辭任董事會主席兼公司執行董事,以便有更多時間處理其個人事務,並由公司現任非執行董事葉一堅已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。值得一提的是,葉一堅曾出任公司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—印刷媒體,負責監督在港﹑台報紙﹑雜誌及印刷業務,同時也是蘋果日報社長。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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