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倫社宅租金惹議  立委開公聽會民團:租金應以所得定價

明倫社宅租金超過4萬元,引發爭議,立委江永昌、吳玉琴召開公聽會,民間團體要求,社宅租金不該以市價8折計算,應該以民眾所得來訂定,否則最需要的中低收入戶,根本無法負擔,看得到吃不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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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倫社宅租金破4萬,讓不少人看得到吃不到,尤其中低收入戶,更是望塵莫及,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大呼不公平,認為社會住宅租金,不該以市價來計算,應該以民眾所得才合理。

明倫社宅租金惹議  立委開公聽會民團:租金應以所得定價

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彭揚凱批評,「住進社會住宅的民眾裡面,所得相對比較高的人,他的負擔比較輕,租金負擔;所得越低的,他的租金負擔就越重,我覺得這個事情,違反了國際上談社會住宅,就是弱勢要被優先補貼。」

立委(民)江永昌也質疑,「現在社會住宅,普遍房型坪數也都比較大,比營建署基本生活水準坪數來要大,這方面是不是也要做調整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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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宅定價高,和地方政府拿不到中央補貼,也有關係,比一比,六都社宅租金,台北市每坪1104元、新北市每坪693元,桃園、台中、台南和高雄,都在500元以上,但中央補貼興建社宅的天花板,卻設在510元,導致地方拿不到補貼,只能拉高社宅租金。

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彭揚凱表示,「你每坪租金收了超過510,中央它就認為你一定是財務自償,所以中央就不要補貼,他們108年度的預算,去年被國發會檢討執行率不到4%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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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建署組長歐正興則回應,「低收入這塊的補貼能夠把它加大,另外對單身相關年輕人,進入社會的時候,居住照顧也一樣照顧到。」還好經過兩年努力,營建署租金補貼再加碼,具有弱勢身分,補貼從3600~8000元,單身青年補貼最高補貼3000元,目前已經報到行政院,要減輕民眾負擔。

(民視新聞/林嘉玫、郭南宏 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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