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地檢署調查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,昨日上午前往新北市板橋區等8處搜索,並調取助理聘用書、異動表及薪資清冊等相關物證,傳喚曾煥嘉等22人到案。
經檢察官訊問後,認曾煥嘉涉犯《貪污治罪條例》第5條第1項第2款,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,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,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,於今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其餘2名被告各以5萬元交保,徐姓被告以10萬元交保,其餘人請回。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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