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光R1爆爭議 監察人控A走投資人6.5億元

新光一號基金(稱:R1)日前因複委任程序、租用停車位等兩大爭議,被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公司質疑,新光集團透過複委任程序,收取兩次管理費,同時租新光集團的車位、間接拿走投資人6.5億元,更指控兆豐銀沒有負起受託行責任,要提告新光和兆豐銀背信。兆豐銀則強調與新昕國際、 新壽公寓大廈的 「不動產管理特定服務事項委任契約書」都屬於合法,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受訪表示,監理機關不評論個案,但是否有違反自律規範,信託公會會去了解。R1也將在今(8)日舉行受益人大會,屆時兩邊肯定會再掀起一波爭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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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晶華公司質疑複委任費用支付流程不合理,因目前R1有兩筆複委任,分別是複委任給新壽大廈約1.58億元,另一筆是複委任給福永企業約4.45億元等,加上向新壽、新光建設各承租車位,約2000萬元,15年來加上管理費合計6.5億元,而R1管理機構是新昕國際,但該公司卻委託給新光集團的新壽大廈,變成受益人付了兩次的服務費,引發監察人不滿。


(民視新聞/記者劉珮芬 鍾淑惠 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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