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控配餐肉片是牛丼應附飯 男客提告詐欺不起訴
(圖取自團購網頁www.gomaji.com)

吳姓男子購買高雄某家烏龍麵店套餐,但他認為餐點照的「肉片」是「牛丼或豬丼」應該要附飯,店內王姓女主管應允他附飯,但他仍提告店家詐欺,雄檢偵結後處分王女不起訴。

更多新聞: 快新聞/驚見粉專打罹難者名義募款! 黃法喆妹妹證實誤會:已請撤下貼文

高雄地檢署不起訴書指出,吳男指控去年6月間上網花了新台幣168元購買高雄某家烏龍麵店的「狂銷熱賣日式手作烏龍麵單人套餐」餐券,其網站餐點附圖顯示有烏龍麵、飲料、小菜、和肉片,但吳男認為肉片就是牛丼或豬丼,按字面意義上應該就要附飯。

王姓女主管接受檢方偵查時表示,自己接到吳男預約電話時,已詳細告知餐點不可外帶,且照片裡的肉片只有肉,沒有飯,但若吳男來店用餐,也願意送他白飯。豈料吳男拿到優惠後二度致電給王女要求想外帶餐點,王女不想與他爭論,也答應可外帶,但卻因取餐時間和打包小菜等喬不攏,再度破局。

吳男事後認為該店服務態度太差,取消原本的訂單,接著便前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控訴店家「牛丼、豬丼沒有飯」,進而提告店家詐欺。

檢方偵查後認為,店家原本即不提供白飯,但在吳男要求下也應允提供;且從團購網站上照片來看,「狂銷熱賣日式手作烏龍麵單人套餐」中,被吳男認為是「牛丼、豬丼」的肉片本來就沒有附白飯,因此難認店家有對吳男施以詐術或害吳男陷於錯誤情事。

另外,在吳男取消訂餐後,店家甚至也退款吳男的餐券金額,據此認定吳男並無財產損失,僅屬吳男跟店家的消費糾紛,宜另循民事途徑解決,檢方偵結後以罪證不足,處分王女不起訴。

(中央社)

更多新聞: 快新聞/廉政署出手! 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到案「搖搖手不發一語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