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魯閣號事故台鐵該負責賠償?律師:因果關係難以鑑定
律師賴瑩真以法律角度,詳細分析台鐵是否需要在太魯閣號事故中負起賠償責任。(圖/取自瑩真律師 YouTube影片)


影音中心/劉又瑋報導

台鐵太魯閣號撞擊掉落軌道工程車輛,造成出軌意外造成50人死亡、200逾人輕重傷,這起台灣鐵道史上極其嚴重的意外,雖然是邊坡施工單位疏失所造成,工程卻是由台鐵所發包,台鐵也面臨到可能需要賠償的責任。台鐵是否需要為這起事故賠償,律師賴瑩真透過她的YouTube頻道「瑩真律師」,以法律的角度分析,3種台鐵將面臨賠償的情況,都難斷定要由台鐵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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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執業律師的賴瑩真,會定期透過自己的YouTube頻道,以法律觀點提出自己對時事的見解,台鐵太魯閣號發生重大事故,她同樣十分關注。她認為台鐵將面臨三個方向的賠償,包括「國家賠償」、「工程業主賠償」和「故意過失損害賠償」,共同關鍵在於必須證明台鐵與這起事故存在因果關係。

一、國家賠償

台鐵具有公務機關身分,但事故單位卻是私人公司,是否會以工程發包單位的間接關係,負起管理責任,必須從台鐵與監造商的合約內容來判定。

二、工程業主賠償

法律規定工程因下游廠商造成疏失,原則上下游廠商須自行承擔,而且在層層發包的情況下,要找最上層的原始業主究責難度不低。若是現場防護措施沒做好,台鐵沒有善盡監管責任,才有可能負責。

三、故意過失損害賠償

現場施工單位負責人李義祥已經因為同時兼任工地主任,有了明確違法事實,然而這樣的故意過失,是否成為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,仍必須找出明確因果關係,台鐵才會負擔損害賠償責任。

賴瑩真律師仔細分析完台鐵可能面臨的賠償責任後,坦白表示「台鐵跟這起事故關係反而沒這麼密切,現場施工單位和監造單位才有直接關係,只能透過更完善的立法來改變」。面對法律的現實,網友無奈留言「経一事,長一智。請推動修法,重大工程要有專業人員及高資本的公司才能承包」、「希望政府能痛定思痛,往後承包工程能依法執行,使結構性問題能徹底解決」、「這跟八仙不是差不多嗎?記得還有人拍胸脯保證要幫八仙樂園的罹難者討公道嗎?然後呢?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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