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新聞/李義祥庭訊承認過失致死、借牌得標 地院裁定與移工阿好羈押禁見3個月
李義祥承認過失致死、過失毀壞軌道,以及違反《採購法》借牌得標,但不承認有肇事逃逸,他表示當時人在現場,「覺得非常冤枉」。(圖/民視新聞資料照)

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出軌案偵結,檢方依「過失致死罪」起訴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跟移工阿好等人,今上午移審花蓮地方法院。李義祥跟阿好分別接受庭訊,李義祥承認過失致死、過失毀壞軌道,以及違反《採購法》借牌得標,但不承認有肇事逃逸,他表示當時人在現場,「覺得非常冤枉」。至於為何沒通知台鐵或撥打緊急電話,他稱「不知道台鐵緊急電話」法院最後裁定,兩人今起羈押3個月,並禁止接見通訊收受物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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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魯閣號2日發生事故案造成49人罹難、逾200人輕重傷,花蓮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,起訴7人。針對施工肇事部分,對李義祥以過失致死、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,求處最高刑度;移工華文好「阿好」以過失致死起訴,求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,今日全案移審花蓮地方法院。

李義祥跟阿好分別接受庭訊,李義祥神情低落,承認過失致死、過失毀壞軌道,以及違反《採購法》借牌得標,但不承認有肇事逃逸,他表示當時人在現場,「覺得非常冤枉」。他指出,先前在筆錄說只有他一人在場,是因擔心阿好逃逸外勞身分曝光。

至於工程車滑落到軌道上時,為何沒通知台鐵或撥緊急電話?李義祥表示,有企圖打給台鐵花蓮工務段工地主任熊德育,但時間很短只有一分多鐘,根本來不及,且他不知道台鐵緊急電話。

阿好則由辯護律師答辯,辯護律師表示,雖然可能是阿好提議用怪手吊車子,然怪手是李義祥開的,阿好只有塞兩顆石頭,與吊車跌落無直接因果關係,無須再羈押,應可以裁定責付、限制其住居。

檢方表示,李義祥需羈押,不承認肇逃,現場無作為有重大罪嫌;未來賠償刑期重大,恐有逃亡理由。阿好部份,居留證過期已經在逃5年,對台灣守法意識薄弱,且沒有挖土機證照、沒有工安專業知識,明知怪手不是拿來吊車子,還拿不安全的束帶給李義祥,所有行為非李義祥一人完成,與意外發生有不可分的因果。

法院最後裁定,兩人今起羈押3個月,並禁止接見通訊收受物品。
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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