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滿討債動念殺害! 愛河分屍案凶嫌一審判無期

高雄愛河去年(2020年)6月發生駭人聽聞分屍案,80歲被害人王姓男子遭友人羅錦崑掐死,再肢解屍體並裝入2個旅行袋,扔入愛河企圖湮滅證據,最後被清潔隊員發現撈起才曝光,檢警查出死者領有低收補助,兇手經常向他借錢,因為不滿被催討債務竟起殺機,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、遺棄屍體罪判刑4年,褫奪公權終身。

更多新聞: 匯款200美金就有明宋古董 翁險遭詐警勸退!
不滿討債動念殺害! 愛河分屍案凶嫌一審判無期

愛河沿岸拉起封鎖線,檢警進進出出,因為環保局委外的清潔人員打撈到大型黑色旅行袋,裡面裝的竟然是人體屍塊,還流出血水,這起駭人聽聞的分屍案,發生在去年(2020年)6月,凶手羅錦昆被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、遺棄屍體罪判刑4年,高雄地方法院庭長楊國祥說,「被告羅錦崑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,又犯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4年。」

不滿討債動念殺害! 愛河分屍案凶嫌一審判無期

判決書指出,死者王姓老翁是市府列冊低收入戶2類對象,每月可領補助14117元,去年在三民區租屋後,經常出沒愛河附近遊蕩,認識61歲失業男子羅錦崑,不時向他借錢,凶嫌最後因不滿被王姓老翁催討債務痛下殺手,並塞入塑膠袋和旅行袋,將屍體載到建國橋丟入愛河,警方以車追人迅速破案。

不滿討債動念殺害! 愛河分屍案凶嫌一審判無期

庭長楊國祥表示,「在斟酌被告僅因被害人催討債務,就預謀以殺人的方式,犯後並未求逃避刑責,又以變裝分屍等手法,將被害人遺體丟棄於河邊,其犯案動機僅為金錢糾紛,手法卻十分殘忍。」,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羅錦昆處無期徒刑、遺棄屍體罪判刑4年,褫奪公權終身,並念在羅錦昆犯案後獄中表現良好,並未判處死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
不滿討債動念殺害! 愛河分屍案凶嫌一審判無期

(民視新聞/余輝強 高雄市報導)

更多新聞: 前岳母600萬幫和解 鐵桶屍案二審少判1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