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竹東火葬場工作人員,準備要火化一具,來自新竹東元醫院的遺體,沒想到一看死亡證明書,嚇壞了,死因竟是「新冠肺炎」。立即拒收,並通報民政處。
新竹縣一名55歲徐姓女子,是長照中心的住民,確診武漢肺炎住進東元醫院治療後,8月4日CT值回到30,達解隔離標準,轉到一般病房,不過8月6日,病情急轉直下,因其他併發症死亡。但這樣死因,能說是武肺嗎?東元綜合醫院副院長林鎮宇說,「依照一般死亡證明原因的填寫,還是會把初始,造成疾病的原因寫在前頭,原始原發的疾病就是新冠肺炎。」
新竹縣衛生局長殷東成表示,「主要的死因,應該是其他慢性病所引起的,只是過程曾經感染過新冠肺炎,經過澄清了解,這是屬於一般的遺體。」衛生局、醫院不同調,醫院堅持要寫原始疾病,衛生局則強調死因是其他慢性病,因此遺體不用比照確診者,24小時內火化,按照一般程序處理即可。
殯葬業者說,「沒辦法保證說,這段時間所有的人員都沒問題,今天開這個證明出來,又跟我們說沒這個死因,這樣不是很奇怪嗎?」
新竹縣衛生局長殷東成強調,「會跟各個醫院再加強溝通,診斷證明書都要註明更詳實。」衛生局強調,會再跟醫院做協調溝通,請醫院寫清楚死亡原因,或是註明「曾感染新冠肺炎」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。
(民視新聞/黃兆康 新竹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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