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今天拍板軍公教薪俸額、專業加給(教師為學術研究加給)及主管職務加給等3項均調足4%,適用對象含軍職人員、公教人員、技工工友及約聘雇人員,明年元旦起生效。調薪案所需經費314億元,中央部分153億元,行政院已納入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修正案」,10月28日函送立法院審議,地方部分161億元,將透過中央特別統籌分。
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,蘇貞昌裁示,中央、地方政府因業務費相關進用人員同樣勞苦功高,請人事總處、主計總處等相關單位,朝著4%的範圍優於調整。
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簡任視察吳銘修表示,業務費進用人員(臨時人員)中央約15萬人,其中公務機關1.2萬人、特種基金13.6萬人,地方約5萬人;所需經費中央30億元,由各機關和各基金員編的預算自行調整支應,地方10億元則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款予以協助。
人事總處給與福利處長林錦慧指出,以往軍公教調薪時,因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,和政府有簽訂契約,由各主管機關依照權責和經費狀況做調整。此次軍公教調薪約84萬人受惠,加上20萬名臨時人員,受惠人數高達百萬人。
至於勞務承攬人員是否調薪,吳銘修說,勞務承攬人員並不是政府進用人員,不在此次調薪範圍內,由各機關本於權責依照相關契約評估處理。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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