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指出,為維護消費者權益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日前購樣10件市售「無線充電器」進行檢測及查核。查核結果發現「品質項目」4件不符合規定,「標示項目」4件不符合規定,「重要零組件比對」1件不符合規定,也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時得注意下列事項:購買貼附有「商品檢驗標識」無線充電器,第二,檢視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、包裝上之產品使用說明或所附產品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項等標示,並確實依照說明內容使用及注意警語與使用注意事項等。
(民視新聞/葉為襄 李奇 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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