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產條例三讀通過 中職、PLG受惠大利多

台灣體壇引頸期盼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,今天三讀通過,未來民間企業投入體育最多1000萬,能折抵所得稅1500萬,包含中華職棒和P.LEAGUE+等職籃聯盟都將大大受惠,同時還取消公營事業,投資運動產業比例不得超過50%的限制,為公營事業打開體壇的大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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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26之2條文,並將第6條第7條及第27條文,修正通過」,身兼中職會長身分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,敲下議事槌。台灣體壇望穿秋水,終於等到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」三讀通過,讓民間企業資金挹注國內體壇的誘因大大提高。

蔡其昌說,「捐100塊抵150塊的費用,但是大家知道每年全國抵稅總額是有30億,那如果以我們現在相關稅的規定來講,政府大概稅損少收9億,但是大家知道體育界就多了30億。」

運產條例三讀通過 中職、PLG受惠大利多

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重點增訂第26之2條,讓營利事業資金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,以1000萬為上限,得以在申報所得稅時,扣除捐贈金額的150%,相當於投入運動1000萬資金,就能抵稅1500萬,另外,主管機關專案核轉的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,還不受1000萬上限所限制,動輒每年燒上億台幣的職棒、職籃等民間企業,可望大幅受惠,也增添投資誘因。

P.LEAGUE+執行長陳建州表示,「26之2的體育修法,你在推出來之後,企業買單,他那預算可能不是只加個幾萬塊,現在有可能因為這個26之2修法,他是多加好幾個零,你可以照顧的選手更多,你可以在軟硬體設備升級。」

運產條例三讀通過 中職、PLG受惠大利多

抵稅利多,讓企業「加盟職業運動」的意願大幅增加,立院也同時為中華電信加盟中職敲開大門,取消公營事業投資運動產業比例,不得超過50%限制,會長蔡其昌表示,中職第六隊,最快明年就有機會出爐,蔡其昌說,「中華電信是我們潛在的一個對象,事實不只中華電信,其實還有人,我們希望這次通過這個運產條例的修正,無非就是希望讓誘因加大。」

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,可望帶動國內體壇發展,也加速催生台灣球迷引頸期盼的中職第六隊。

(民視新聞/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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