該名網友說,他2021年12月底薪還有33000元加計勞健保補助3000元,月薪有36000元,但公司以「共體時艱」為由,改以時薪換算,除下來時薪只有156元(低於當時法定160元),造成月薪從36000元變相減為31350元,更誇張的是,公司還發了規定,「因應政府明年度(2022年)起之調薪政策,薪資給付調整」其中一項就是底薪從36000元改為以基本工資的25250計算,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表示,雇主片面調整薪資規範,若查證屬實,可依照勞基法罰2萬到100萬元,還可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雇主姓名,並可要求限期給付。
(民視新聞/記者易俐廷 李奇 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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