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貞昌表示,行政院在2019年提出嚴懲酒駕修法,加重酒駕罰鍰、新增累犯刑責,酒駕累犯致人於死,最重可處無期徒刑。並新增「同車共責」的連坐罰鍰、酒駕累犯需加裝「酒精鎖」等政策。
蘇貞昌指出,今天早上,立院三讀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,再次加重酒駕刑度、增訂併科罰金最高300萬元。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,就沒入車輛。同車共責罰鍰增加、酒駕累犯的年限從五年延長為十年,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。
蘇貞昌指出,面對酒駕的犯罪,近年來不僅多次修法加重刑度、罰鍰,他也在院會強調,除特殊情形外,酒駕違法不應輕易准予易科罰金,也應嚴予審查假釋條件。
蘇貞昌警告,執意酒駕的駕駛切勿心存僥倖,否則將面對牢獄之災、車輛被沒入 、鉅額罰金的下場。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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