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,2021年11月11日至12日間林秉樞涉嫌在新北板橋區馥都飯店房內,對高嘉瑜施暴扯髮勒脖、痛毆一整夜,而這段時間高嘉瑜雖然有至立法院簽到,但林秉樞卻要她隨時保持通話、回傳搭乘計程車紀錄、工作後馬上回來等。
新北地檢指出,檢察官偵查終結後,認被告林秉樞涉嫌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、恐嚇、加重誹謗罪、傷害、拘禁、強制、無故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、變造及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嫌,且犯後就犯行避重就輕,就其犯行並無真摯之反省,是請就上開部分從重量刑,以使刑度與其犯罪惡性相符。
不過關於國民黨團告發林秉樞涉違反國家安全法、洗錢防制法、稅捐稽徵法等部分,新北地檢說明,林秉樞偽造匯款單據剩下存款的部分,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,但剩下的因為罪證不足,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新北地方法院提到,林秉樞涉犯傷害等罪,經訊問後,僅坦承部分犯行,惟有卷附人證、書證可查,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,另外,本案證人等前與被告多為男女朋友關係,衡酌被告與證人等曾有親密關係,且掌握相關證人等之隱私資訊,極易控制證人等,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。
新北地方法院表示,林秉樞案所涉恐嚇、強制等犯行,已足見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,另參酌被告之身心狀況及證人所述情形,顯見被告欠缺控制自身情緒之能力,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刑法第304條強制、第305條恐嚇罪之虞。
新北地方法院強調,被告現時身心狀況不穩定,情緒控制能力薄弱,為避免被告勾串證人、反覆實施犯行,並考量被告造成告訴人身心受創之程度非輕,犯案情節非屬輕微,認有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,因此,合議庭裁定羈押禁見。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
更多新聞: 快新聞/移工春節加強防疫指引出爐! 勞動部:未落實實聯制最高罰15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