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綑綑膠帶,火藥、電池、遙控器等,檢警在賴姓男子家搜出,掌握相關證據,將人拘提到案。他就是日前,在新竹台積電廠區爆炸案嫌犯。
這個月14日傍晚5點多,身穿藍色背心的被害人,被帶上救護車。當時他下班準備要牽車時,發現置物籃裡,被放不明物品,嫌犯距離被害人,約30公尺處觀望,一看到他接近爆裂物後,立刻用遙控器引爆。
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鄒茂瑜說,「檢察官訊問後認為,賴嫌基於不確定之殺人故意,而遙控引爆爆裂物,造成同為在該地工作之陳姓民眾,受有小指前胸下巴等處,均受有爆炸傷勢,且碎片波及停車場之其餘路人。」
究竟有什麼深仇大恨呢,檢警調查,被害人是台積電外包商工頭,犯案的賴嫌是他的下屬工人,但否認雙方有糾紛。
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鄒茂瑜表示,「訊後以賴男涉犯刑法,殺人未遂恐嚇公眾,故意以火藥炸毀物品等罪嫌重大,嫌犯最後有滅證之行為,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,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」
賴姓嫌犯到案後,行使緘默權,遲遲不肯透露實情,檢警認為案情不單純,也將持續追查偵辦。
(民視新聞/ 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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