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增修夜間工作保護法 工鬥訴求「應保留同意權」

近期勞動部預告,修正夜間工作保護法相關草案,廢止第49條,增修第52條之一,引發工鬥團體不滿!因為增修的條文中,原本工會的同意權,變成只剩下協商權,根本無法強制規範雇主,因此工鬥團體提出三大訴求,認為工會同意權不能刪、勞工教育應該由工會辦理,呼籲法條應更有集體勞動視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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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2月底,工鬥團體就曾為了超商夜間員工被砍意外,到勞動部抗議,這次看到勞動部預告修正夜間工作保護法,把女工改成勞工,的確落實平等,不過在工會方面的SOP,從原本得經過工會同意,變成雇主只要通知工會協商討論就好,這也讓工會相當擔心,資方會草草了事。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,社會上一定有人得在夜間工作,為了兼顧法條的可行性,並非有了新的法條後,讓原本正常運作的SOP衍生新的勞資問題,目前已經積極蒐集各方意見。

(民視新聞/葉為襄 李奇 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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