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傳局說明,針對設籍北市的居家檢疫者自費入住北市防疫旅館,或居家檢疫者的同住親友入住北市旅館提供防疫住宿補助。補助依符合條件之入住天數,按日補助500元,最高發放7000元,1人並以申請1次為限;自109年4月6日至111年1月31日,補助核准件數計3萬3,713件,核准金額2億3,309萬5,949元。觀傳局提醒,請符合條件的民眾記得在檢疫結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,別讓權益受損。
針對2月28日後將停止辦理的防疫旅館住宿補助,觀傳局說明可能面臨的相關申請態樣,包含「設籍台北市之居家檢疫者A在檢疫期間111年2月28日至111年3月15日於台北市防疫旅館入住,依規定,A可補助111年2月28日一天的補助款,最遲須於111年9月14日(自檢疫結束日3月15日起算6個月)前提出申請。」
另外,設籍臺北市之居家檢疫者B在檢疫期間111年3月1日至111年3月16日於台北市防疫旅館入住,依規定,因B於111年2月28日後才返台檢疫入住防疫旅館,故B無法申請台北市防疫住宿補助。
觀傳局強調,為避免疫情期間有感染風險,符合補助條件者可依限至「市民服務大平台」網站,查詢「台北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補助(防疫住宿補助)」,即可立即線上申辦,請符合補助條件的民眾多加利用,若針對補助有疑問也可撥打本市市民熱線1999。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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