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樓堆滿雜物消防安檢過關? 消防局:有列案查報

台中市興中街大樓大火,這棟集合式大樓,被隔成41間出租套房,而且樓梯間堆滿雜物,影響逃生,外界質疑,安檢單位稽查時,難道沒有發現異樣嗎?消防局回應,之前做消防安檢,有發現雜物堆積,列案查報,台中市長盧秀燕則說,希望能針對私宅囤積雜物,儘快修法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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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回火警現場,大樓前封鎖線還在,住戶都進不去,這位懷孕7個月的孕婦,火警當時人在外面,逃過一劫,她外出時穿著短褲,可是,這兩天天氣變冷了,她回不了住處,也沒有自己的禦寒衣物可以換。

火警受災戶說,「社會局的人說有贊助一些衣服。」

整起案件進入司法調查階段,這棟大樓,在1986年取得執照,本來是做為集合住宅,在1997變更為旅館,在2.5.6.7樓一共有20個房間,2012年莊姓女屋主取得產權,在2019旅館登記證廢止,由房東自行出租。

大樓堆滿雜物消防安檢過關? 消防局:有列案查報

外界質疑,雖然大樓消防器材都具備,可是,逃生通道堆滿雜物,各樓層還有上鎖的門,差點阻斷逃生路,這樣的安檢也合格嗎?

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長曾進財說,「我們在做安全檢查記錄的時候,有註明有妨礙逃生的情形有堆積雜物有通報。」

台中市政府都發局長黃文彬指出,「它是七樓的集合住宅目前依照我們的規定,是沒有做公安檢查的部份。」

外界也質疑,這個大樓從當初申報為旅館的20間房間,現在被發現有41間出租套房,主管單位觀旅局為何沒有質疑這裡可能違法?

大樓堆滿雜物消防安檢過關? 消防局:有列案查報

台中市政府觀旅局長韓育琪說,「我只能說在一百零八年之前在它還是飯店之前,絕對應該都是符合我們相關的觀光發展條例。」

台中市長盧秀燕說,房東囤積雜物,危及公安,但是,相關法令無法有效干預,亟需修法。

台中市議員(民)周永鴻說,「所有過去做過消防安檢但是後續沒有繼續追蹤的,還有過去撤銷過旅宿業者登記的,都應該進一步的追查徹查。」

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,「有導致公共安全疑慮這部份,應該予以妥善處理修法。」

都發局說,大樓目前是非公眾使用的住宅,是屬於私人產權的7層樓民宅,沒有設管理委員會,也不需要公安申報,將等火場鑑識結束,了解41間套房從何而來,如果違反使用,將依建築法開罰。

(民視新聞/徐秘康、李柏瑾 台中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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