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新聞/台中興中街火災6死! 縱火男、女屋主遭檢方聲押禁見
台中市中區興中街大樓火警釀6死6傷。(圖/民視新聞資料照)

台中市中區興中街6日下午發生住宅火警,火勢延燒2個小時造成6死、6傷。警方火速逮捕一名男子,縱火的竟然是43歲的鄭姓房客,他坦承和莊姓女屋主有糾紛,將兩人移送檢方偵辦。檢方複訊後,將2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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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起火災釀6死6傷,鄭姓男子坦承和莊姓女屋主早有糾紛,起因可能是他在租屋處養羊,加上積欠租金,火警前幾天才和房東起爭執,一時衝動憤而縱火。經過警方偵訊,包含莊姓女屋主和涉嫌縱火的房客,上午雙雙解送地檢署複訊。

檢方複訊後,認為鄭男因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、第2項殺人未遂、第173條第1項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嫌重大,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,有事實足認有逃亡、勾串證人之虞,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
至於莊姓女屋主因涉犯刑法第189條之2第2項阻塞集合住宅之逃生通道致人於死、第276條過失致死、廢棄清理法第46條第第3款、第4款罪嫌重大,有事實足認有逃亡、勾串證人之虞,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,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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