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租屋處沒水沒電,莊先生一臉無奈,他自稱也是興中街大火受災戶。
當事人莊先生說,「當晚他知道我身上沒有錢吃飯,也沒有地方去,他就先拿了兩千元給我,真正了解我的狀況,後面又拿錢出來幫我租房子。」
原來他的租屋處,就在發生火警的大樓隔壁棟,一場大火也害得他無家可歸,暫住網咖一個禮拜,最後走投無路,上網求助公益團體。
當事人莊先生說,「真的是很感動,講難聽點,我跟他根本不認識,理事長其實他也可以不必要理我這些。」
協會理事長得知處境慷慨解囊,第一時間先資助他2000元,事隔一天又到現場,再給他一萬五當租屋費用,沒想到卻傳出莊先生疑似不算受災戶。
水幫漁公益協會理事長阮漢翔表示,「其實我沒想那麼多,就是盡我們能力,能為這個社會付出就盡量做,也不打算他還,我們就是純粹幫助他。」
台中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長陳麗華說,「莊先生第一時間,並沒有來登記短期居住服務,我們也向房東來查證,房東表示莊先生不是房客。」
社會局表示,莊先生不算「直接」的火警受災戶,因為套房承租人,是他的前女友,而且租約也早已到期,莊先生則偶爾還會去住,後續將連絡莊先生,看看是否需要協助,而協會理事長,強調行善,盡已所能,至於受助人,是否別有用心,他並不在意。
(民視新聞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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