鄰居鬧翻!他陽台放「草枝擺」紙板嘲諷 二審判決大逆轉賠慘了
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因停車糾紛與鄰居夫妻發生衝突。(示意圖/pixabay)

社會中心/陳冠宇報導

高雄市一對夫妻因停車糾紛與陳姓鄰居發生衝突,不料陳男不但兩度對著門口監視器比中指,還在陽台擺放寫著「凸桃山中山林涼,鼠真吱百草枝擺」的紙板,影射辱罵夫妻,夫妻一氣之下提告,一審卻被橋頭地方法院法官以「指涉對象不易理解」為由駁回,不過二審上訴後卻出現大逆轉,法官認為陳男諧音明顯在影射鄰居夫妻,判他必須賠償1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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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判決書,陳姓男子因停車糾紛與鄰居夫婦交惡,先是對鄰居家監視器比中指洩憤,又在自家陽台放置寫有「凸桃山中山林涼,鼠真吱百草枝擺」的紙板表達不滿,鄰居夫妻不滿受辱,憤而報警提告,要求陳男賠償10萬元。對此,一審法官指出,陳男比中指的行為難以被認定為會貶損夫妻社會評價,另外紙板上的字句,客觀上也難以讓人認知到指涉對象,「難認被告安裝該看板之行為,將使他人理解到被告意在貶低原告人格,進而貶低原告社會評價」,決定將原告駁回。

夫妻兩人事後決定上訴,二審判決出現大逆轉,二審法官指出,被告「凸桃山中山林涼,鼠真吱百草枝擺」的紙板,明顯在用髒話指涉原告夫妻,且其擺設位置復為住處後方陽台,能輕易被附近鄰居看見,更能透過特徵或諧音輕易辨識指涉對象,足以使上訴人感到受辱,並貶損上訴人之外在社會評價及人格尊嚴,應亦已侵害上訴人之名譽權,最終判他賠償夫妻兩人共10萬元,全案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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