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委(國)鄭正鈐說,「批也是你批的,這個『可』是你寫的,批公文的時候,你也認為說,用加菜金核銷是符合規定的,對不對?」
國防部總督察長劉得金說,「報告是,那個時候我不是很清楚,我請法律司長代答。」
國防部總督察長劉得金,一聽到立委鄭正鈐要問他跟前下屬韓豫平的官司,立刻找法律司長當擋箭牌,鄭正鈐不滿,痛批他閃避問題。
立委(國)鄭正鈐說,「批公文的時候,你認為符不符合規定,你都不能答嗎?你如果覺得不符合規定,為什麼要批『可』,所以合理判斷你認為可以。我在這邊質詢,我問你這個問題,你一直閃避,你批『可』的時候是不是表示,你認為符合加菜金規定是這樣嗎?」
國防部總督察長劉得金說,「我想我接受調查的時候,都跟檢察官報告清楚,報告委員,我如果閃避就不會站上來。」
2015年劉得金擔任花東防衛指揮部指揮官,他的政戰主任郭守寓的太太、2個兒子到花蓮玩,劉得金身為上司,招待郭家吃飯,時任花防部參謀長的韓豫平受邀出席,最後餐費5760元以「漢光演習」加菜金報銷,但法官認為加菜金只能用在「軍人」,郭守寓的家屬是民間人士,這頓飯的一半,2880元不能用加菜金付,認定貪汙,判韓豫平4年6個月三審定讞,弔詭的是請款的公文上,有劉得金蓋章批准,卻找不到韓豫平的章。
陸軍花東防衛部前參謀長韓豫平說,「這份公文批的當下我不知道,到指揮官批完,拿到參辦室,我才知道指揮官要用這筆錢。這個事件到現在將近7年,劉指揮官不曾跟我連絡過,身為長官,應該多點關懷部屬,讓部屬對長官有信心。」
韓豫平不解,劉得金身為主官、也蓋章批准,面對立委質詢,卻左閃右躲,主官沒領導風範,讓他獨吞苦果。
(民視新聞/吳承翰、欒秉宙、廖文璞 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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