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豫平核銷2880元加菜金判4年半 高分檢聲請再審

前陸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,被控在2015年漢光演習期間,挪用加菜金2880元給軍眷用餐,被依貪汙罪判刑4年半定讞,但外界認為判刑不符比例,花蓮高分檢日前發現新事證,認為加菜金分配審核權問題,有討論空間,週三(4月13日)向花蓮高分院聲請再審,韓豫平也再次出面喊冤,強調自己的清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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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陸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說,「一生奉獻給國軍部隊,將近40年的時間,結果是這樣的一個情形,那當然是很不能夠接受。」

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,被控挪用加菜金,遭判刑4年半,日前請求非常上訴,力拚翻案,花蓮高分檢訪談國防部後發現新事證,提出再審。

韓豫平核銷2880元加菜金判4年半 高分檢聲請再審

前陸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說,「核銷的2880塊錢,並沒有進到我的口袋,最後一個是核銷支付款項的公文,是由劉得金指揮官批核的。」

高等檢察花蓮分署檢察官黃怡君說,「這筆錢在花防部就是一個保管款,誰有權分配這個加菜金,其實是花防部的指揮官,我們認為可能在原審的一個認定上,是有所錯誤的。」

回溯2015年,漢光31日演習期間,韓豫平被控挪用應該給官兵獎勵的加菜金2880元,給軍眷使用,因為韓豫平否認犯罪,一、二審依法判處4年6個月,他不服判決上訴最高法院,今年2月上訴遭駁回,全案定讞,但因為2880元遭判4年半,外界質疑判刑不符比例。如今,花蓮高分檢認為加菜金核銷部分,有模糊空間;針對韓豫平更改餐會人員名單,涉及偽造文書罪確定,沒有再審。

韓豫平核銷2880元加菜金判4年半 高分檢聲請再審

前陸軍花防部參謀長韓豫平說,「藉由這個問題突顯軍眷的重要性,我覺得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,我希望還是能夠還我清白。」

韓豫平喊冤再喊冤,法院如果認為再審聲請合法且有理由,就會開啟重新審判的大門,有機會洗刷清白。

(民視新聞/趙永博 花蓮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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